在工作中,我们常常接到许多关于残疾鉴定的咨询电话。大家都很想了解:残疾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重要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核心注意事项
1.病历资料务必齐全:特别是能证明残疾原因、状况和稳定性的关键病历。对于精神、智力残疾,往往需要较长时期(如一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
2.证件带齐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3.鉴定时效性与状态稳定性:残疾鉴定通常要求残疾状况已经达到稳定期(一般是治疗结束后半年或一年以上)。(例如,脑卒中或外伤后肢体功能障碍,需在康复治疗稳定后进行评定)。精神残疾评定,通常要求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
4.申请人到场与配合:原则上要求申请人本人必须到场,接受医生的现场检查与询问。对于行动极其不便或有特殊困难者,应提前与残联沟通,咨询是否有上门评定的可能性。
5.明确鉴定类别:办理残疾人证的鉴定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司法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保险理赔鉴定等是完全不同的系统和标准。切勿混淆。本文主要针对办理残疾人证的鉴定。
6.鉴定时间及地点:每周星期三为我院残疾鉴定固定时间,地点设在住院医技综合大楼 3 楼伤残鉴定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