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前期准备
住院患者:出院15个工作日后,到病案统计室复印疾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门诊患者:整理好近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单,让医生有全面的诊断依据。
二、医生资料认定
就诊科室:明确疾病认定的专科(如糖尿病挂内分泌科,癌症挂肿瘤科或相关科室)。
疾病认定:提供疾病相关佐证资料,医生判断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符合标准后,开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三、办理注意事项
参保状态:职工/居民医保正常缴费
认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精神类需到达州市三甲医院办理)。
病种范围:符合达州市门诊特殊疾病目录(慢病、特病)
必备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三个月内)、检查报告单等。
资料办理:将全部认定资料提交到医保综合业务窗口(住院医技综合大楼一楼CT室旁)办理,成功办理后领取《达州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记录卡》。
待遇享受:经医疗保障局认定通过后次月(慢病)/次日(特病)起按规定报销。
费用结算:就诊时出示《达州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记录卡》和医保卡(电子医保),直接结算报销。
四、温馨提醒
由于医保政策地方性强且时有更新,最准确的信息请务必以当地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和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的解释为准。
供稿:张婷(医保科)


